南充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设立驻上海劳务开发办事处的通知
南充市驻上海劳务开发办事处筹备组:
经南充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同意,市劳务开发办公室设立驻上海劳务开发办事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南充市驻上海劳务开发办事处由南充市劳务开发办公室设立,全称为“四川省南充市驻上海劳务开发办事处”,属自收自支、有偿服务的民间机构,隶属于市劳务开发办公室管理。
二、劳务开发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:收集、整理当地劳动力市场信息和重点企业用工信息资料,定期、不定期报市劳务开发办公室;组织协调处理涉及我市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,协助开展民工维权救助工作;组织开展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活动,努力扩大输出规模;组织开展就地劳务培训,提高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;完成市劳务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三、劳务开发办事处主任、副主任由市劳务开发办公室任免,办事处内设机构及人员由办事处安排任免,并报市劳务开发办公室备案。办事处坚持“自我管理,自我服务,自我发展”的原则,人、财、物由办事处管理。办事处组织劳务人员输出、进行劳务人员派遣、开展就地劳务培训、协调处理劳务纠纷时,可以实行有偿服务。
四、劳务开发办事处的印章由市劳务开发办公室授予,吊牌由劳务开发办事处按统一规格制作。
五、劳务开发办事处的其他事宜由市劳务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处理。
二○○六年二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