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如何签订劳动合同?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,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,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。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合同签证手续(非强制政策;但鉴订可帮助减少或避免纠纷,降低或防止损失)。不订立劳动合同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签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需要职工与单位共同签字,并且一式两份,由用单位和职工各保存一份。
二、劳动合同应规定哪些条款?
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两部分,一是法律规定必须有的内容条款,二是约定条款。
(一)《劳动法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有的条款:
1、劳动合同期限。分为有固定期限、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;
2、工作内容。包括工种(岗位)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(工作)任务、教育培训等内容;
3、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。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、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;
4、劳动报酬。包括劳动者的工资、奖金和津贴及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;
5、劳动纪律。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、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;
6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。
7、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。
(二)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订立的约定条款,一般是指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。要注意,双方约定的条款必须以不违背国家法律、法规为前提。
三、什么情况下,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?
法律明确规定,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,都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。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:
1、劳动合同期限未,又未出现解除合同条件的;
2、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作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?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在住院治疗的;
3、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,丧失或部份丧劳动能力的;
4、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间的;
5、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期间的。